第二十四章 金主
十二年前,红极一时的青楼姑娘叫喜鹊,人长得讨喜,性子也是个可人的,当时在扬州城里属于最风光的姑娘了。想要花上千金博喜鹊一笑的人能从青楼门口排到扬州城的郊外。当时的喜鹊年纪还轻,对所谓的真爱还抱有天真的幻想。
秦五爷,是最捧喜鹊的金主。秦五爷当时正值壮年,腰缠万贯,要紧的是,秦五爷还长得相当俊美,时光只是增添了他身上的韵味。
类似于秦五爷这样的人,自然是最喜欢养着这种金丝雀一样的玩物,闲暇时逗两声,繁忙时便丢在后头。喜爱也是真心的喜爱,但是这个爱却是类似对于物件儿的爱,就像喜欢一个花瓶,喜欢一张桌子。
但是抱有天真幻想的喜鹊,却把这种爱当成了情人间的喜爱,这一颗芳心自然也陷了进去再也出不来。
对无情的人用情是最痛苦也是最危险的,因为他不在乎,不在乎你的掏心掏肺,也不在乎你的肝肠寸断。他还会觉得你莫名其妙,甚至是勃然大怒。一个物件儿,突然说倾慕他已久,愿意自赎身为他当牛做马,他觉得荒谬。
当时喜鹊已经怀有身孕,自然不肯再接客,便用她以前的积累为自己赎了身。但是嬷嬷又怎么会轻易放过她呢?毕竟这是一棵摇钱树,如今这颗摇钱树自己偷偷结了果,还要拔了根,这怎么行?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