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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准那颗星星[快穿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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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37 章 我喜欢的少年挺拔而灿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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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旁人不同,她就喜欢鸡鸭鱼肉。”

  这年头还有不喜欢香水的姑娘?

  老伯忍不住空出手来朝他竖起了大拇指:“那定是个好姑娘没跑了。”

  江时笑起来。

  原本还显得有些冷硬的面容轮廓一下柔和起来,眉目凶恶顿时变成了器宇轩昂,活脱脱一个挺拔美少年。

  恰好车拉到了巷子口。

  巷子通道狭窄,还有不少夫人端着木盆蹲在门口摘菜,洗尿布,筛谷米,人力车并不好进。

  老伯停下来,拿手摩挲了一下衣角:“军爷,春考巷就是这一条了,门前都有牌号的,您寻人一问便知。”

  江时点点头,从车上跳下来。

  只是临走前,不知想到什么,又折回身,从篮子里捡了一把芹菜和一块猪肉递给他:“年节快到了,祝您来年大福,平平安安。”

  对方先是一阵错愕。

  而后千恩万谢红着眼眶地接过了。

  也不知为何,这一小把芹菜和一小块猪肉,竟比那一整块银元来的还让人欢喜些。

  或许在底层人民的心里,这年头实在太难熬了。

  报纸茶楼里一天一个风向,文人们都跟发了疯似四处疯咬,枪声砰砰不停,防空警报几天就来一趟。

  能把命安安稳稳地活下来,就已经是极难得极难得的事儿。

  战争的胜利他们无从享受,战争的失败却必须由他们来熬。

  所谓的民族大义,舍生忘死,针砭时弊,指点江山,通通与他们无关。

  又有什么,能比“收到了一位善心军爷的年礼”这样的见闻,更让他们热泪盈眶呢。

  .......

  车夫拉着空车离开后,江时自己根据记忆和门牌号慢悠悠地走着找目的地。

  他这样的相貌气场,在这条充满俗世嘈杂烟火气的小巷子里十分出挑。

  尤其是他还穿着一身军装。

  神情虽然懒散,姿态却十分挺拔,长腿笔直,迈过一群洗尿布的妇女们时,简直就像是坦克开过泥洼地。

  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。

  这就是为什么大家总说他太出挑,有时候完全就是个刺头。

  明明可以换身普通的布衣长衫,戴上灰头帽躬身低低调调地穿行而过。

  他偏不。

  他就要堂而皇之趾高气扬地走到余家的门前,因为空不出手只能拿膝盖随意撞了撞门。

  仿佛自己本身就是这户人家的儿子,在外头捡了钱所以满载而归。

  这种行为,在几十年后的娱乐圈粉丝群体内有一种标准解释说法:

  正主亲自现身捆绑,拉余小姐共沉沦。

  而在这种时候,在这条巷子里家喻户晓的超人气流量余姑娘,第一反应就应该得是:拆cp反黑。

  然而超人气流量一瞬间被他这种骚操作给弄懵了。

  “你这又是在玩什么把戏?”

  站在门口面面相觑三个呼吸后,余琨瑜才终于回过神,伸手直接拉着江时的手臂进了院子。

  然后“啪”的一声,把所有细碎的八卦和探寻的目光都关在院门外。

  事实上,余琨瑜最开始还以为是又有什么新的任务下达了。

  毕竟青天白日的,但凡一个正常人都不会在正常情况下做出这么不正常的事儿。

  直到男人挑着眉毛认真地问她:“伯父伯母在不在?”

  “......怎么了,又关我爹娘什么事儿?”

  “我打算跟他们提亲。”

  “......”

  身为被拉踩的cp另一方,余琨瑜这一次不想替这个男人洗白了。

  因为她现在发自内心地觉得,江时怕不是昏了头失了智,被革命道路上的艰难险阻敲晕了脑壳。

  她抱着手臂冷嘲热讽:“你是突然疯了吗?”

  不是的并不是的。

  余琨瑜完全错估了围观群众对这件事的看法。

  最起码她的亲娘陶瑞绣,就对江时的到来报以极其热忱的,十分朴实的,眉开眼笑的欢迎。

  几乎是在瞅见江时的那一瞬间,她就丢下了手里缝补到一半的衣裳迎上来,接过他手里的鸡鸭鱼肉瓜果蔬菜,嘴里叨叨絮絮:“你说说你,人来就罢了,回回都还非得提这么些东西过来。你和琨瑜这么好的交情,难得来家里一趟,伯母还能缺你一顿饭的口粮不成。”

  江时弯弯唇,眉目晴朗眼神磊落,语气里没有半点暧昧和忸怩:“只是想着年节快到了,又正好路过菜场,便顺手买了些。我这些年孤身在外求学,琨瑜帮了我许多,其中的恩情,又岂是几道菜可以回报的,要是再白吃白喝白赖着,我自己都要脸红了。”

  “你啊。”

  余母叹息着摇了摇头,“如今这世道,谁又真的容易呢,你这么个娃娃孤苦伶仃地在金陵打拼,谁瞧了不心疼,以后啊,你就把伯母这里当家......”

  余琨瑜在旁边越听越觉得不对了。

  她连忙打断她娘,拉着江时的衣袖:“那个妈,江时过来找我是有正事儿要说的,他日程忙,你就别再念念叨叨耽误他功夫了,江时,我们出去谈。”

  说罢,她还使劲儿拽了拽江时,想要把他拽出去。

  .....没拽动。

  男人眯起眼睛,垂了眸,意味深长地盯着她。

  唇畔还有几分不清不楚的笑意。

  余琨瑜纤细的眉毛蹙起,压低声音:“江时,你别瞎胡闹。”

  “没胡闹,我说的都是正经话。”

  他眉目正气,回答地十分义正言辞。

  “......”

  而后在女生就要破罐子破摔的气恼中,到底还是一扬唇,转身笑眯眯地冲余母喊了句,“那伯母,我先跟琨瑜出去谈完事儿再回来,最多半个时辰,很快。”

  “行,我收拾收拾就淘米做饭了,你们早去早回啊。”

  “放心罢。”

  ......

  出门的时候,余琨瑜是被江时牵着手拉出去的。

  他的手掌很大,大的可以裹住她整只拳头,指腹有常年握枪留下的茧子,握久了,手心手背都是温热的粗糙感。

  不经意一摩挲,就撩拨的人心头一颤,耳根子发红。

  余姑娘个头矮,身量纤细,步子迈的也小,被他拉着走时就像在牵一只矮皮球。

  踉踉跄跄,东晃西荡。

  整条巷子爱八卦碎语的妇女婆子们都朝他们行注目礼,嘴角眼底无一不带着浓浓的揶揄。

  余琨瑜又羞又恼又气愤,然而想挣挣不开,想甩甩不掉,只能认命地被当成皮球。

  跟在他后头亦步亦趋。

  左右当年做革命任务的时候,更出格的事儿也不是没干过:

  富丽堂皇纸醉金迷的舞厅,他的手顺着她旗袍的开衩一直摸到腰间,在细腻的肌肤上打个弯儿,而后立马顺过去一把枪。

  按压,上膛,头顶灯泡熄暗那一瞬间,“砰”“砰”两声,直接给目标人物狙了头。

  下一秒,那把手.枪就被极为顺畅地滑进几米远的楼梯间。

  伴随着满耳朵的惊惶尖叫和近乎不可闻的手.枪溜地声,冰冷的唇带着灼热的吻瞬间就铺天盖地压了下来。

  灯再亮起时,他英俊的脸庞上已经满是口红印,唇角被咬出一个口子。

  男人抬手抹了抹血迹,暴躁地骂了句脏话。

  他漂亮的眼睛里全是恼怒和质问:“他奶奶的哪个混蛋在这里给老子搞开灯关灯变魔术呢?嫌命太长了就过来,老子一枪崩了你给你个痛快!”

  从头至尾,他接到的指令都是临时的。

  一个眼神,两个手势。

  迅速确定目标人物和作案时间。

  扳机扣得果决,枪法准到让人想哭,爆头之后迅速丢枪,人家亲卫都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,他已经开始进入状态为自己洗脱嫌疑。

  事后对方过来调查,他嗤笑一声不屑又轻蔑,当着敌人的面嘲讽他们都是没脑子的憨货,然后直接把矛头引向对方的二把手。

  关键是,在他一通逻辑清晰且理直气壮的分析下,对方竟然还觉得挺有道理的。

  他们究竟信没信,余琨瑜无法下定论。

  但最起码她逃离东北南下时,那位被江时污蔑的“无辜”二把手几乎已经被架空了,成天不是去窑子里喝花酒,就是去大烟馆里抽大烟。

  不过说到抽大烟......

  事实上,如果这世上有什么是真让余琨瑜痛恨至极恨不得用命去阻止的,就是鸦片。

  人有三六九等,到如今,鸦片也高低优劣一样一样分的清清楚楚。

  政府不让种,军阀就偷着种瞒着种,鸦片成了军费来源的重要部分,一出门就可看见鸦片馆林立,街头巷尾的那些脚夫、轿夫、兵丁们,饭可以不吃,大烟倒成了他们体力活的主要酬劳。

  拉一段路,便停下来抽一口,嘴里喊着“是药不是毒”,抽的瘦骨嶙峋,浑身乏力,恍恍惚无所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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