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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叫我顶流巨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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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四章 另一件大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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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感觉陈明是做慈善的。

  哪有人写歌不收钱的?!

  而且,陈明的抽成要求太低了。

  闻言,

  陈明认真思考之后,点头答应。

  他也缺钱!

  虽然他卡里现在钱还有很多,但这些钱要给翻新孤儿院做准备,院长的病也很费钱。

  细算下来,

  他好像不比许初静富裕多少。

  商量妥当之后,郑荣吩咐人事部的同事打印一份相关合同,具体细则也一一说明。

  很快,

  三份一模一样的合同出现在录音室。

  根据陈明的要求,许初静无需承担《勇气》这首歌的前期费用,而后续分成则是单次下载的百分之五十。

  合同的最后,郑荣多加了一条:公司愿提供部分宣传费用,帮助该歌曲宣传及推广。

  三人各持一份!

  许初静是个聪明人。

  看到合同最后那行话,她又提议将合同再改一下,分给陈明的百分之五十不变,而自己收益分成中抽出百分之十给公司。

  至此,

  整首歌的收益分成变成了陈明占百分之五十、许初静占百分之四十,而星宇娱乐占百分之十。

  一瞬间,

  郑荣看许初静都顺眼了许多。

  不错!

  是个可塑之才!!

  最后,陈明将歌曲小样给郑荣和许初静的邮箱都发了一份。

  在完整歌曲未发布之前,还需要进行一定的保密措施。

  这些不需要陈明提醒。

  送走许初静之后,

  郑荣眼巴巴的盯着陈明,眼神中充斥着火热。

  陈明有些不自然:“郑总监,还有什么事吗?”

  郑荣搓了搓手,颇为激动:“这些艺人也没有多少钱,不如以后有歌都卖给我,我出价你放心,绝对不会让你吃亏的。”

  说实话,

  倘若真这样,陈明会方便很多。

  但出于对歌的负责,陈明只是折中答应了下来,承诺以后有歌优先卖给公司,不过歌曲的演唱者,陈明要把关才行!

  闻言,

  郑荣没有丝毫犹豫的答应了下来。

  歌曲卖给公司,再选艺人演唱和歌曲直接卖给艺人是全然不同的两回事。

  起码,

  从前者来看,公司拥有拟定合同的权利,从而可以保障一部分额外收益。

  对于陈明来说,写给许初静的歌算是告一段落。

  接下来,

  陈明就需要去准备另外一件事了。

  而且是他的人生大事!

  面见苏柔的父亲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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