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隔壁的小书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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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91 章 第九十一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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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你就是白鹞子白星?”一个手持双刀的疤脸汉子忽然从路边树上跳下来,双手挽了个刀花,然后一抬下巴,“有人说你刀法了得,我双刃郑老三却不服。”

  白星轻轻拍了拍马脖子,“我今天没什么兴致,你滚吧。”

  她依旧年轻,却不再冲动,旁人喜不喜欢,服不服气,与她有什么相干?

  小灰马也用力甩了甩头,浓密油亮的鬃毛在日光下闪闪发光,像上好的缎子。它冲来人打了个响鼻,带着唾沫星子一起龇了龇牙,仿佛在说:滚吧!

  见连匹马都敢瞧不起自己,郑老三顿时恼羞成怒起来,“娘们儿身子软,嘴巴却挺硬,若你跪下来朝我上一百个响头,并且放出话去,就说你白鹞子怕”

  他的话永远不会说完了。

  寒光一闪,白星的长/刀便已重新背回身后,快得好像从来没动过一样。

  她双腿往马腹上轻轻一磕,“驾。”

  江湖之大,新人旧人层出不穷,想扬名实在太难了,而拿别人来做垫脚石似乎是最快最有效的法子。

  当然,也是风险最大的法子。

  一人一马哒哒哒跑出去老远了,郑老三的脖颈上才缓缓浮现出一条细细的红线,随着喷泉似的血柱冲天而起,一分为二的身体轰然倒下。

  白星在马背上跑了一天一夜,却不知究竟该往何处,仿佛偌大一个天地间却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容身之处。茫然之余,她突然有点想去前几年杜老爷子送给自己的那座小院子里去瞧瞧了。

  听说是个很小的镇子,应该会很安静,或许自己可以多停留些日子。

  她伸手捏了捏灰马的长耳朵,很耐心的询问道:“阿灰,去不去?”

  灰马打了个响鼻,嗒嗒尥了尥蹄子,大眼睛忽闪忽闪的:去!

  它喜欢跑,快让它跑!跑去哪儿都稀罕!

  这马是白星月前在关外雪原上驯服的,虽然年幼,但体格健硕、精神旺盛,俨然已有了名种良驹的雏形。

  这小东西过分活泼却又脱离野马群,整日四处搜罗玩伴,所到之处惊得鸡飞狗跳,偏跑得风也似的快,当地牧民遍寻不得,便都喊做“鬼影”,老远瞧见就头疼。

  白星正巧缺一匹好脚力作伴,听见传言后索性就去关外走了一趟,花了足足三个月才得了芳心,如今终于一道回来。

  她不喜欢鬼影的名字,既然是灰马,那就叫“阿灰”吧,左右它也不会有意见。

  白星脸上泛起一点浅浅的笑意,用力揉了揉它的大脑袋,“好,听你的!”

  她是这么想的,于是立刻就这么办了。

  白星重新调转马头,又和阿灰一起朝东跑了十来日,当东边天际漏出来的第一缕阳光温柔的洒落在脸上时,风尘仆仆的她终于看见了旧旧的城门口上那块同样旧旧的石头匾额:

  桃花镇。

  小镇不大,卖吃货的却不少,好像对小镇的百姓而言,吃就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。

  时辰尚早,空气中还弥漫着濛濛薄雾,街上已经有勤快的小贩支起灶台,在氤氲的水汽中大声叫卖起来:

  “馒头,馒头,热乎乎白胖胖的馒头!”

  “包子,包子,一口下去满嘴流油的肉包子!”

  “馄饨,鸡肉蘑菇、猪肉大葱的小馄饨,加点芫荽绝啦!”

  白星牵着马,沿着街道慢慢走着,脸上不自觉多了点笑意。

  关外荒凉,她似乎已经许久没见过这样多的烟火气了。那些商贩热情的招呼,食客们脸上满足的笑,甚至就连街头孩童之间的打闹和叫骂,对她而言,好像都有种神奇的吸引力。

  阿灰从没见过这么多人、这么多奇奇怪怪的事物,四只蹄子一个劲儿捣腾,一双大眼睛都不够看了。

  它对一切都充满着好奇心,见到这个想咬一口,见到那个,也想凑上去闻闻,大脑袋拨浪鼓似的摆个不停。

  路边有新鲜的苹果卖,红扑扑圆滚滚,凑近了就能闻到淡淡的果香。白星顺手买了一兜挂在马背的褡裢上,摸出来一个随手擦了擦,咔嚓掰开两半,一半喂自己,一半喂阿灰。

  阿灰只咬了一口就瞪圆眼睛,马脸上人性化的显出震惊:甜美多汁,这是什么好东西!

  白星低低笑了起来,爱怜的摸了摸它的脑袋,“吃吧。”

  “姑娘赶路辛苦,”年轻的小伙计搭着手巾出来,见这一人一马风尘仆仆,显然是远道而来,忙笑容可掬道,“早上来碗面最好啦,汤汤水水的下去,肠胃那叫一个舒坦。”

  太阳刚升起来不久,斜斜挂在东半天上,橙红色的日光穿透薄雾,将那些升腾翻滚的白色水汽都轻染上几分艳丽。小伙计仿佛踏着霞光而来的罗汉,张嘴说出的,却是世间最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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